简介
作者:亨利克·斯莱费尔(1947-)系波兰经济学家,曾执教于华沙大学政治学系,在1993-2008年为波兰战略与政策规划部门主任。 译者:张雪琴,经济学博士,中央党校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研究方向:政治经济学。 基金项目:本文是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国外左翼学者关于当代资本主义金融化与经济停滞理论研究”(项目编号:17CKS029)的阶段性成果。 本文发表于《天府新论》2018年第4期。
该文是对亨利克·斯莱费尔的专题论文《经济剩余和剩余价值:一个尝试性综合》的补遗的重大扩展和修正版。《经济剩余和剩余价值:一个尝试性比较》于1979年8月刊载于经济分析局不定期文章第78卷第3期。该文由玛丽亚·赫米莱夫斯卡·斯莱费尔(Maria Chmielewska-Szlaifer)由波兰语翻译为英语。原文无摘要和关键词,系译者添加。
摘 要 生产劳动与非生产劳动的区分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领域一个重要问题。从现代资本主义的视角来看,生产劳动与非生产劳动的问题可以被经验性地描述为浪费日益增长的趋势。关于生产劳动与非生产劳动的标准之争,最重要的是关于使用价值范畴在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以及积累理论中所具有的作用。在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理论中,使用价值问题以及生产劳动与非生产劳动的问题被视为分析的两个不同层次。在第一层次,马克思区分了使用价值一般与特定的资本主义的使用价值(生产劳动)的概念;在第二层次,这些概念与个体以及总资本再生产的具体条件相关。重建马克思主义的生产劳动与非生产劳动理论,需要对这两个层次的分析都加以考察。 关键词 经济浪费 生产劳动与非生产劳动 使用价值 垄断资本主义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
一 引言 今天,生产劳动与非生产劳动的区分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领域的一个重要问题,尽管马克思并不是最早卷入这一经济学争论的学者。因为缺乏其他参考起点,这里我主要集中于《资本论》以及马克思的相关文献。[1]然而,我想强调的是,我的目的在于系统分析这一问题,这是为何将与此相关的批评意见集中于这一基本层面的原因。 生产劳动与非生产劳动的问题,从现代资本主义的视角来看,具体通过如下三种形式表明了问题本身:(1)服务业部门就业的快速扩张;(2)这一部门的商业化与“资本化”以及在这一部门所盛行的劳动关系;以及(3)我们不想将其视为社会生产活动的表现的商品生产(比如军备)。[2]换句话说,生产劳动与非生产劳动的问题被经验性地描述为浪费日益增长的趋势。 对与此相关的经验现象的理论分析要求我们不断尝试:(1)到底什么样的标准能使我们将生产劳动与非生产劳动区分开来;(2)用于分析垄断资本主义实际情形的标准是什么;以及(3)我们在多大程度上能够根据马克思自己的认识论观点所提供的工具以详细探讨经济浪费不断扩大的成因和形式,并得出一些结论。
[1] 在琼·罗宾逊(Joan Robinson)和约翰·伊特韦尔(John Eatwell)编写的著名教材,《现代经济学导论》中,读者找不到论述生产性与非生产性劳动的问题,甚至在专门介绍马克思的那一章也找不到一个与此相关的字眼。参阅Joan Robinson and John Eatwell , An Introduction to Modern Economics, London: McGraw-Hill, 1973. [2] 哈里·布雷弗曼(Harry Braverman)在《劳动与垄断资本》的第19章集中探讨了第二个问题。不过,他的定义最后是以同意反复结束:“劳动可以……是非生产性的仅仅因为……它被资本家用于……非生产性功能而不是生产性的职能上”(中译本,第369-370页)。参阅哈里·布雷弗曼,《劳动与垄断资本:二十世纪中的劳动的退化》,方生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78,第19章。
二 历史遗产 关于生产劳动与非生产劳动的标准之争,最重要的是关于使用价值范畴在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以及积累理论中所具有的作用。近来,也出现了一些从社会学和政治学角度对该问题进行阐释的学说,这些关于生产劳动与非生产劳动的分析从资本主义作为一个社会政治体系出发,并在功能性作用或者机能失调的背景下对此展开讨论。[1]对于此种解释,我认为完全可以忽视。 历史上,马克思主义者们倾向于将使用价值范畴置于政治经济学问题之外。最好的例子是鲁道夫·希法亭对庞巴维克的驳斥。希法亭写道,“商品的自然方面,它的使用价值,在经济学领域之外”。[2]类似的评论也可以在保罗·斯威齐的《资本主义发展论》中找到。[3] 对这一观点的支持通常引证自《剩余价值理论》: “从资本主义生产的意义上说,生产劳动是这样一种雇佣劳动,它同资本的可变部分(花在工资上的那部分资本)相交换,不仅把这部分资本(也就是自己劳动能力的价值)再生产出来,而且,除此之外,还为资本家生产剩余价值”。[4] “生产劳动是对劳动所下的同劳动的一定内容,同劳动的特殊效用或劳动所借以表现的特殊使用价值绝对没有任何直接关系的定义”。[5] 以这些引证为基础,通常会得出如下结论:就分析资本主义社会运行规律而言,使用价值的概念在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中不起什么作用,因为这一概念仅仅提到人与自然的关系,使得使用价值基本上处于与历史无关的资产阶级经济学的领域。 反对关于使用价值问题的上述规定的思想出现的相对较晚。但是对生产劳动与非生产劳动的传统规定的大量批评,在20世纪50年代就涌现出来了。 通过对这一解释进行重新评价,我们可以大致区分出两种观点。第一种观点尤以罗曼·罗斯多尔斯基(Roman Rosdolsky)为代表。这种观点的主要目的,在于证明使用价值的范畴在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理论中具有重要作用。[6]罗斯多尔斯基有力地指出,使用价值这一范畴在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许多方面都起着重要作用(货币问题、劳动力、再生产图式、固定资本以及流动资本)。然而,他没有清楚的区分使用价值一般(use value in general)和我下面即将讨论的特定的资本主义的使用价值(the specifically capitalist use value)。欧内斯特·曼德尔(Ernest Mandel)20世纪60~70年代的作品基本上与之类似。[7] 雅各布·莫里斯(Jacob Morris)在20世纪50年代对约瑟夫·吉尔曼(Joseph Gillman)《利润率下降》( “The Falling Rate of Profit”)一书的讨论中,开创了对该问题进行批判性分析的另一种观点。[8]与此同时,在《增长的政治经济学》中,巴兰也提供了关于这一问题的一种新视角。同莫里斯倾向于证明生产劳动与非生产劳动的标准应该源自再生产图式以及资本积累的技术性条件相反,巴兰显然超越了对马克思文本的“纯粹训诂学”的解释。在资本积累观点的基础上,巴兰首先试图提供关于生产劳动与非生产劳动的一种新定义。让我们回顾一下他的定义:非生产性劳动“包括为了满足在资本主义特定条件和生产关系下产生的产品和劳务需求而从事的全部劳动,这在合理组织的社会中是不存在的”。[9] 人们可以立即发现这一定义源自不同于作为传统解释内核的认识论。自相矛盾的是,在这种意义上,这是一种关于马克思主义的主流观点,即认为,分析的起点应该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所具有的历史性特征。然而,到目前为止,马克思主义的正统观点忽视了应用这一方法所需要的额外的标准(物质产品与非物质产品、生产的技术条件以及使用价值的分配、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等)。这是方法论上的创新,并且同时是对马克思主义主流观点的创新,因为它使得我们可以,从资本以及从作为一种社会关系的资本的这一特殊存在的视角出发,提出关于浪费的问题。这一提问的方式使得在垄断资本主义条件下从事关于生产劳动与非生产劳动的新形式的理论分析成为可能。 后来的所有讨论基本上都没有超出建立在罗斯多尔斯基或者莫里斯所提出的批判视角。此外,绝大部分马克思主义者批判了巴兰,以及此后巴兰和斯威齐在探讨经济剩余范畴时对生产劳动与非生产劳动所持的观点(巴兰和斯威齐主要从他们对生产劳动与非生产劳动的理解上提出了经济剩余的概念)。[10] 我认为,我大致是在上述问题要求我们应用历史主义原则的意义上接受巴兰的观点的。然而,考虑到在多大程度上马克思的初始观点(original statements)能够“无痛的”采纳巴兰的观点,这并没有使得我们在回答上述问题上减轻多少压力。根据我们的分析,马克思的理论也要接受历史主义原则,并且因此必须被重新阐述。马克思主义方法则不受此限。但是一些马克思主义者不可避免地要遭受这一限制。[11]
三 马克思主义理论:分析的两个层次 在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理论中,使用价值问题以及生产劳动与非生产劳动的问题被视为分析的两个不同层次。在第一层次,马克思区分了使用价值一般与特定的资本主义的使用价值(生产劳动)的概念。在第二层次,这些概念与个体以及总资本再生产的具体条件相关。[1] 因此,重建马克思主义生产劳动与非生产劳动理论,需要对这两个层次的分析都加以考察。因为,偏重于两个层次中的一个,都不过是对亚当·斯密的第一个或者第二个定义的机械重复。这将使得马克思主义的原创性方法被还原为在正确的斯密与错误的斯密之间进行单一选择。[2] 接下来,让我们从使用价值和生产劳动开始考察分析的两个层次。马克思写道: “只有把生产的资本主义形式当作生产的绝对形式、因而当作生产的永恒的自然形式的资产阶级狭隘眼界,才会把从资本的观点来看什么是生产劳动的问题,同一般说来哪一种劳动是生产的或什么是生产劳动的问题混为一谈,并且因此自作聪明地回答说,凡是生产某种东西、取得某种结果的劳动,都是生产劳动”。[3] 在这一引证中,存在关于两种类型的生产率的明显区别:资本视角下的生产率以及生产率一般。类似的区别也可以在马克思论述使用价值时找到: “用来生产商品的劳动必须是有用劳动,必须生产某种使用价值,必须表现为某种使用价值。所以,只有表现为商品、也就是表现为使用价值的劳动,才是同资本交换的劳动。这是不言而喻的前提。但是,不是劳动的这种具体性质,不是劳动的使用价值本身,因而,不是由于劳动是例如裁缝的劳动、鞋匠的劳动、纺工的劳动、织工的劳动等等——不是这一点构成劳动对资本的特殊使用价值,不是这一点使劳动在资本主义生产体系中打上生产劳动的印记。”[4] 这为使用价值一般与特定的资本主义的使用价值提供了清楚的区分标准。因此我们可以得到如下的集合: 在何种条件下是不等的关系,而在何种条件下又是相等的关系呢?对这一问题的回答要求采取分析的第二个层次,即考察个体资本以及总资本的再生产的具体条件。
《资本论》表明,马克思的主要目的在于强调特定的、对资本而言的使用价值和生产劳动那些方面。这源自马克思理论的基本目的:为在资本主义思想中被视为“自然”,换言之,被视为永恒的那些概念和范畴,提供批判性分析的视角。此外,说明这些概念和范畴的特定的资本主义形式以及拜物教现象,并不意味着失去比如在剩余价值或劳动范畴中所蕴含的一般性特征。无论如何,人们肯定能够理解马克思这一方法论的基本原则:即剩余价值不过是剩余劳动时间的一种资本主义形式,并且资本主义是社会生产的一种对抗形式。 因此,一定存在一种协调上述具有重大区别的集合的机制。单个资本与总资本的矛盾就是这一机制。接下来的论点可以被概括为:如果在分析中使用单个资本作为分析起点,生产劳动和使用价值这两个方面的有机结合,将在宏观层面上被割裂,而当我们研究总资本的再生产时,我们将会再次得到这一结合。这一结合源自如下事实,即如果抽象劳动的首要目标在于其价值的增殖,它可以主要通过物质财富的增加得到实现(使用价值一般的总和即集合(1))。值得强调的是,这一观点明确反映了马克思在解决其他问题时也使用的方法论。让我们不妨回顾劳动时间与决定商品价值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之间的矛盾这一问题。在这一例子中,我们也必须面临在微观分析与宏观分析之间进行协调的问题。[5] 从个体资本的角度,关于抽象劳动、生产劳动作为为其资本的所有者创造剩余价值的劳动的定义,并不会产生任何疑惑。因为,对单个资本家而言,在他的企业所生产的商品的具体的物质形态,实际上是没有多大意义的,他既在物质也在非物质领域增加其资本。根据马克思的看法,“事实上,一个生产部门和另一个生产部门一样好或一样坏。每个生产部门都提供同样的利润,而且,如果它所生产的商品不去满足某种社会需要,它就是无用的”。[6] 然而,上述关于生产劳动的定义在“考察社会总资本及其产品价值时”就显得不够充分了。[7]这源自如下考虑“在W'……W'运动中,正是要通过说明总产品W'的每一价值部分会变成什么,才能认识社会再生产的条件”。[8] 在这一全面、彻底的解释中,马克思明确地讨论了使用价值在他的理论体系中所起的作用。这一解释进一步深化了上述结论: “当我们从单个资本的角度来考察资本的价值生产和产品价值时,商品产品的实物形式,对于分析是完全无关的……我们必须考察的是直接的生产过程本身。这种生产过程,在任何场合,都表现为一个单个资本的过程。说到资本的再生产,我们只要假定,代表资本价值的那部分商品产品,会在流通领域内找到机会再转化为它的生产要素,从而再转化为它的生产资本的形式。同样,我们只要假定,工人和资本家会在市场上找到他们用工资和剩余价值购买的商品。但是,当我们考察社会总资本及其产品价值时,这种仅仅从形式上来说明的方法,就不够用了。产品价值的一部分再转化为资本,另一部分进入资本家和工人阶级的个人消费,这在表现出总资本执行职能的结果的产品价值本身内形成一个运动。这个运动不仅是价值补偿,而且是物质补偿,因而既要受社会产品的价值组成部分相互之间的比例的制约,又要受它们的使用价值,它们的物质形式的制约”。[9] 因此,在总资本再生产过程中,结果是从单个资本家的角度可以被定义为生产性的劳动,实际上应该被纳入非生产劳动之中。[10]一个显而易见的例子是(货币形式的)黄金的生产。根据马克思,凝结在黄金中的剩余价值“对社会生产的规模相应地是一种削减”,这是从积累过程中取走一部分劳动。[11]正如马克思所言,“要积累,就必须把一部分剩余产品转化为资本。但是,如果不是出现奇迹,能够转化为资本的,只是在劳动过程中可使用的物品,即生产资料,以及工人用以维持自身的物品,即生活资料”。[12] 处于货币形式的黄金一般来说并不是使用价值,即它不是实际财富的组成部分;但是它是一种特定的资本主义的使用价值。[13]黄金的问题,正如马克思所强调的,是关于商品被剥夺了其基本特征,即使用价值一般的问题。正是由于这一缘故,商品成为了资本主义这一特定生产过程的一种使用价值(尽管仅仅只是在形式上)。换句话说,它是转变为一种具有形式上的使用价值(a formal use value)的商品。 这里我们可以补充一点,生产劳动的概念在某种程度上已经在商品作为抽象劳动(价值)和具体劳动(使用价值)的统一中得到了界定。从总资本再生产的角度来看,没有创造使用价值一般的劳动不是生产劳动。换句话说,从总资本的角度来看,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的生产是导致剩余价值生产的第一步;正是这一最根本的条件限制了可能表现为资本的使用价值的样本(sample)(斜体为斯莱费尔所加——译者注)。但是这一否定性假定,仍然不足以完全界定生产劳动。这就是为何马克思引入了另一个标准,在文献中已经充分讨论的标准——功能性标准(the functional criterion)。他将生产劳动定义为,在生产使用价值时,劳动已经耗尽,并且在再生产过程中将反过来充当资本的职能,因为当货币与非生产劳动交换时,“货币和劳动只作为商品相互交换。因此,这种交换不形成资本,这种交换是收入的支出”。[14] 然而,一定要强调的是功能性标准不会导致上述分析出现重大变化。因为这是一个限制性标准,它将从资本视角观察到的生产劳动集合中转化为由剩余价值提供的作为消费部分的资金的劳动类型排除在外。这一功能性标准意味着从既适用于单个资本也适用于总资本的角度提出问题。 就目前的分析而言,可以得出两点结论。首先,根据马克思,资本主义仅仅是一种具有对抗性的生产方式;其次,资本仅仅是劳动和剩余产品的一种特定形式,并且因此仅仅是使用价值一般的一种历史形式。 人大经济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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